依原國立交通大學鍾淑馨教授清寒勤學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請參考附加檔),
本學期申請截止時間:請於111.10.12.前將書面申請資料交至系辦辦理。
申請條件:
一、家境清寒或有急難變故等情形。
二、認真向學,在本校就學滿一年者,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大學部達70分,研究所達80分。
三、 無重大品德瑕疵。
申請檢附資料:
一、前一學年成績證明(特殊情形者可免)。
二、清寒或急難變故等相關說明或證明。
三、 師長推薦函。
四、 申請書,格式自訂,請儘量說明有助獲得本獎助學金的相關事證,內容應簡明易讀。
申請書上需註明:姓名、學號、年級、電話、e-mail及地址
五、 同期間是否有獲得或申請其他獎助學金之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