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109學年度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 受理申請對象:大學部二、三、四年級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家境清寒或遽遭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設置3名,每人獎助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 申請資格:
- 申請補助者,依其家庭狀況區分為:
- 各縣市政府審核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
- 單親或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須提出相關證明)。
- 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 以本學年未申請其他獎學金者為優先,已申請其他獎學金者,請領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整。
- 保留學籍或休學者,取消申請資格
- 一旦家庭經濟情況改善即喪失申領資格。
- 申請補助者,依其家庭狀況區分為:
- 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表(附表一至三)
-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學業成績單正本(需有班排名或校排名):
- 大二學生須檢附大一學業成績單正本
- 大三學生須檢附大一及大二學業成績單正本
- 大四學生須檢附大二及大三學業成績單正本
- 碩士生須檢附大三及大四學業成績單正本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卡)、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免交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擇一)。
- 全戶戶籍謄本 (須109年8月1日後)
- 申請人當學期之課表
- 有意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並經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連同其他相關證件於109年10月13日前逕送生輔組彙整辦理。
- 獎學金設置辦法及附表,請至系網頁公告處下載。
檢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