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109學年度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109學年度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
  2. 受理申請對象:大學部二、三、四年級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家境清寒或遽遭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3.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設置3名,每人獎助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4. 申請資格:
    1. 申請補助者,依其家庭狀況區分為:
      1. 各縣市政府審核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
      2. 單親或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須提出相關證明)。
    2. 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3. 以本學年未申請其他獎學金者為優先,已申請其他獎學金者,請領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整。
    4. 保留學籍或休學者,取消申請資格
    5. 一旦家庭經濟情況改善即喪失申領資格。
  5.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表(附表一至三)
    2.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業成績單正本(需有班排名或校排名):
      1. 大二學生須檢附大一學業成績單正本
      2. 大三學生須檢附大一及大二學業成績單正本
      3. 大四學生須檢附大二及大三學業成績單正本
      4. 碩士生須檢附大三及大四學業成績單正本
    4.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卡)、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免交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擇一)。
    5. 全戶戶籍謄本 (須109年8月1日後)
    6. 申請人當學期之課表
  6. 有意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並經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連同其他相關證件於109年10月13日前逕送生輔組彙整辦理。
  7. 獎學金設置辦法及附表,請至系網頁公告處下載。

檢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