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事業基金會
菁英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111年9月7日
一、依據111.09.05生輔組公文辦理。
二、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 本校可薦送12位名額,由基金會評選8名獲獎同學,每名獎額10萬元整。
- 本院可依據獎學金辦法推薦所屬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及碩士班二年級學生(一般生)至多2名(排推薦優序順位)參與甄選。
三、申請資格:
- 25歲(含)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 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是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四、申請文件:
- 申請書(請浮貼2吋相片)
- 在學證明(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蓋註冊章)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
- 自傳:1,000字以上(需包含申請動機、家庭狀況、個人求學中規劃及畢業後未來規劃、就學期間參與之社團活動、校外志工、校外活動(至少一學期為限做敘述)、推薦理由、獲獎後規劃使用。)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推薦函乙份
- 其他相關證明: (非必要項目,若有請繳交)
- 前一學年度各類優秀事蹟影本
-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正本
- 新住民、原住民子女身分者,請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9月14日(週三)前,備妥申請文件送至系辦公室。
六、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等相關附件,請至系網頁公告處下載。
檢附文件: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等相關附件、獎助學金申請書(doc)(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