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113年9月9日

一、依據113.09.04生輔組通知辦理。

二、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本獎學金本校可薦送8位名額,由基金會評選5名獲獎同學,每名獎額10萬元整。

三、獎助對象: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及碩士班二年級學生(一般生)。

四、申請資格:

  1. 25歲(含)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
  2. 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及格。
  3.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五、申請應繳文件:

  1. 申請書,請浮貼2吋相片。(如附表件)
  2. 在學證明。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
  5. 自傳:1,000字以上,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家庭狀況、推薦理由、個人求學規劃、畢業後職(學)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
  6.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表件)
  7. 推薦函: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
  8. 操行/獎懲紀錄證明單。(至生輔組申請)
  9. 其他相關證明:(為非必要項目,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
    • 各類優秀事蹟影本(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非前一學年度事蹟,請勿提供。
    • 凡具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者,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
    • 凡具有新住民、原住民子女身分者,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16日(週一)中午12時前備妥獎學金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

檢附文件:獎助學金辦法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