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提前二月入學碩博士班新生抵修學分申請公告

本系碩、博士班新生擬申請抵修學分者,請於114年2月21日(五)前備齊以下申請文件、繳交至系辦公室。

  1. 抵修學分申請表:需先請本校任課老師或指導教授簽核認可。
  2. 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需先至原就讀學校之系所及教務處核章,確認欲抵免之學分未列計為畢業學分。
  3. 全英語授課課程學分證明:擬申請抵修之課程為全英語授課時適用,無則免繳。
  4. 成績單正本。
  5. 曾入學修讀本系博碩士班未取得學位,重新入學之重考生須另繳驗肄業證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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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問題請洽詢系辦公室楊小姐 (yyh@nycu.edu.tw;分機31328)。